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条例》修订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条例》此次修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的要求,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厂(场)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突出全过程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环节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等信息,如实记录生猪的来源、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健全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要求生猪屠宰厂(场)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三是完善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如实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是建立问题生猪产品报告、召回制度,对发现生产的生猪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等质量安全问题的,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此外,建立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对生猪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为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提高生猪屠宰违法成本。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出厂(场)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拒不履行问题生猪产品报告召回义务、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定点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货值金额30倍。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有关人员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三晋食品安全网(www.sjspaq.com)
·三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sjspaq8818)
·三晋食品安全热线(0351-3022222)
·百姓放心品牌头条号
·山西社会调查公众号
·合作单位: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九牛牧业有限公司
·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市百姓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三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sjspaq8818)
·三晋食品安全热线(0351-3022222)
·百姓放心品牌头条号
·山西社会调查公众号
·合作单位: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市宁化府益源庆醋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九牛牧业有限公司
·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市百姓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他山之石+
食品安全溯源+
特别策划+
三晋食品招募主+
服务台+
领军人物+
-
时值岁末,各大白酒企业冲刺销售最后阶段。山西汾酒今年业绩笃定···
了解更多... - 袁茂清: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张文海—山西海玉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罗建纯--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