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精神,加速我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的科技成果经审核将纳入省科技成果库,进入省科技成果交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交易,并择优进行项目扶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着眼“六大发展”和煤炭“六型转变”,能够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2. 项目成果技术先进、成熟、创新性强,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相关纠纷,已进入应用试验阶段、成熟应用阶段或规模化应用阶段,具有转化推广前景,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各一份。
2、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遴选,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如实填写《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一并报送或邮寄至省科技厅。如有特殊情况,科技成果所有权人可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报送或邮寄。组织推荐部门是指在省科技厅审定备案的具有组织推荐权限的各市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西省科技厅创新发展与科技成果处
联 系 人:杨 昱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传 真:0351-4068006
电子邮箱:641301912@qq.com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大楼701室邮 编:030001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5日